根据青海省户籍迁移政策及搜索结果,将户口迁至青海省公司集体户需办理以下手续及材料:
一、办理《户口迁移证》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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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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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移户口申请(需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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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单位证明(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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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迁移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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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和拟迁移人员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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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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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迁移 :新公司开具的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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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迁移 :结婚证及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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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单位 :单位集体户口准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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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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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携带上述材料至目的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提交申请,填写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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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审批
公安机关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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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迁出
持《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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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原户籍
在新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原户籍注销手续,同时领取新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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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新户口本
完成迁移后,持新户口本到新户籍地公安机关领取。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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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要求 :若单位无房产,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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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真实性 :所有材料需与原件一致,复印件需清晰可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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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效 :建议提前联系迁入地公安机关确认最新政策,避免材料不匹配
以上流程及材料需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建议办理前电话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