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被村里收回是否有补偿,需根据具体原因和程序判断,主要分为以下情况:
一、有补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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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公共利益征收
若因公共利益需要(如修路、建学校、高铁等)收回宅基地,需依法给予补偿。补偿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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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费 :按被征用土地的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倍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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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补助费 :根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标准为被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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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对房屋、农作物等附着物及青苗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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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费用 :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例如:某地规定,耕地区片综合地价的60%-100%用于土地补偿,40%-60%用于安置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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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一宅"政策调整
若村民通过审批获得新宅基地或集中安置,原宅基地将依法收回,但通常不给予补偿。例如:村民新建住宅获批后,原有宅基地会被收回。
二、无补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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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宅基地收回
若因以下原因收回宅基地(如一户多宅、违建、非法买卖),则无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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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拥有多处宅基地且未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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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审批擅自建房或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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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买卖、继承宅基地。 例如:村民因违法搭建房屋被拆除,宅基地将收回且无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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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消亡或继承权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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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死亡且无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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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如城镇居民继承后房屋倒塌)。 此时宅基地将依法收回且无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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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补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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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补偿 :直接支付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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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换补偿 :提供新宅基地或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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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 :纳入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补偿标准由地方政府根据经济水平、土地用途等因素制定,通常每三年调整一次。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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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合规性 :征收必须依法履行审批手续,否则可能被认定为非法征收,影响补偿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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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核实 :交易前需确认房屋产权,避免因权属纠纷导致补偿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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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具体补偿标准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
若宅基地被收回,建议及时与村委会或政府部门沟通,了解补偿方案,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