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师考注册会计师可以免考一科,具体免考哪一科取决于考生的学历和学位背景。以下是详细的免考政策和申请流程。
免考政策
免考科目
- 《财务管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做好会计专业学位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
- 《会计》和《审计》:在某些情况下,中级会计师考完后可以免考注册会计师的《会计》和《审计》两科,但具体政策需参考当年报考政策。
免考条件
- 学历要求:必须具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或会计博士专业学位。
- 申请方式:考生应在报名期间通过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提交免试申请,并填写相关申请表及提交相关材料。
免考流程
申请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会计硕士或博士专业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 单位工作证明
- 继续教育培训证明或合格证书
- 近期免冠照片
申请步骤
- 在线提交:登录会计信息采集系统,进入免试申请页面提交申请材料。
- 现场提交:携带相关资料至当地财政部门进行现场审核。
- 等待审核:相关部门会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可免考相应科目。
注意事项
截止时间
- 各地截止时间不同:例如,北京地区的免试申请截止时间为6月24日,湖北、贵州、甘肃等地的截止时间分别为6月28日、6月28日和6月30日。
- 及时申请:考生需注意免试申请的截止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
其他要求
- 免试科目长期有效:免试科目资格一经取得,不得变更。
- 免试申请审核:地方考办需在审核无误后制作上报文件,并上传至财政部考办进行审核。
中级会计师考注册会计师可以免考《财务管理》科目,具体免考条件和流程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通知进行申请。考生需在报名期间通过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提交免试申请,并准备相关材料。注意各地截止时间,及时申请以免错过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