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5年及以后,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所以通常每年都需要参加。
一、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 规定依据
-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这类人员为了保持其专业知识的更新、提升业务能力以及适应不断变化的会计准则和法规要求,需要持续参加继续教育。
- 例如,一名2024年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2025年开始就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 学分要求
- 一般每年要求取得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二、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 规定依据
- 为了确保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即使没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只要从事会计工作就要参加继续教育。
- 比如,在企业从事会计核算工作的普通会计员,从开始从事该项工作的次年起就要参加继续教育。
- 学分要求
- 同样需要满足每年不少于90学分的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不过,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具体的继续教育实施方式、课程设置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