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中级会计补贴政策旨在鼓励企业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具体补贴对象为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以上,且在2017年1月1日后取得中级会计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补贴金额为1500元,需在证书核发后12个月内申请。
补贴对象
- 企业职工:需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工作,并具有在职参保身份。
- 参保要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满36个月。
- 证书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中级会计职业资格证书。
补贴金额
- 补贴金额为1500元,具体金额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而有所不同。
申请条件
- 证书核发时间:证书需在2017年1月1日后取得。
- 申请时限:需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申请。
- 材料准备:需提供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及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
申请流程
- 提交申请:凭相关材料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通过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交申请。
- 审核程序: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补贴。
注意事项
- 政策时效性:补贴政策可能随时间调整,建议申请人及时关注当地人社部门的通知。
- 咨询渠道:如有疑问,可联系当地人社部门或登录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查询最新政策。
通过该政策,云南省不仅支持会计从业者提升职业技能,也进一步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和人才培养。符合条件的会计人员应尽快申请,以享受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