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的科室设置因地区和行政级别不同存在差异,但核心科室通常包括以下五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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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协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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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事务、文电处理、政务公开及综合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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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办公室 :统筹党建工作,指导党员教育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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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与规划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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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科/处 :研究制定教育政策、法规及地方性规章,指导依法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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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科/处 :制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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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与财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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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科/处 :管理教师招聘、考核、职称评定及教师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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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科/处 :编制经费预算、决算,监督经费筹措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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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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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科/处 :统筹中小学教育、课程管理及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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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科/处 :管理大中专院校及职业教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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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与监督部门
- 教育督导科/室 :实施教育法规执行督导、专项工作督导及质量评估。
说明 :部分科室名称可能因地区习惯或机构改革存在差异(如“基教科”与“基础教育科”),但核心职能一致。高校或特殊教育机构可能增设“高等教育科”等专项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