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安全员的配备标准主要依据工程类型和造价进行确定。以下是具体要求:
一、建筑工程和装修工程
根据建筑面积配备安全员:
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
建筑面积1万至5万平方米的工程,至少配备2名专职安全员。
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至少配备3名专职安全员,并需按专业配备。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根据工程合同价配备安全员:
合同价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
合同价5000万至1亿元的工程,至少配备2名专职安全员。
合同价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至少配备3名专职安全员,并需按专业配备。
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根据工程合同价配备安全员:
合同价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
合同价5000万至2亿元的工程,至少配备2名专职安全员。
合同价2亿元及以上的工程,至少配备3名专职安全员,并每增加2亿元,至少增加1名专职安全员。
四、分包单位
专业承包单位应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并根据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劳务分包单位:
施工人员50人以下的,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
施工人员50至200人的,配备2名专职安全员。
施工人员200人及以上的,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员,且不得少于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以上是根据现行规定和标准对安全员配备的要求,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和当地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