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9月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我国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启动法定退休年龄渐进式延迟改革,具体政策如下:
一、延迟退休年龄及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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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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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60周岁退休年龄,每4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63周岁,用15年时间完成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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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1980年12月出生的男职工,原退休时间为2040年12月,可延迟至2043年12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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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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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55周岁 :每2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5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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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50周岁 :每2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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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弹性退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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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达到最低缴费年限(2025年起逐步提高至20年)后,可自愿选择弹性提前或延迟退休,最长不超过3年,且不得低于原法定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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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范围 :截至2025年2月,部分单位(如国铁集团)暂不办理弹性延迟退休。
三、配套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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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年限
- 从2025年起逐步提高至20年,每年增加6个月,2030年完成最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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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则
- 采用 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 ,平衡养老金支付压力与劳动力供给。
四、地方推进情况
- 甘肃省 :2025年将稳妥推进延迟退休改革,同时扩大年金制度覆盖范围,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
以上政策旨在应对人口老龄化,优化人力资源配置,鼓励老年人继续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