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缴费年龄规定如下:
- 职工社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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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有单位的正常在职职工,一般没有明确的年龄上限要求,只要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单位就应当为职工缴纳社保,直到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北京,男性的法定退休年龄为60周岁,女性工人年满50周岁,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的女性年满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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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首次参保的人员,外地户籍的男性职工在北京首次参保的年龄不得超过50岁,女性职工不得超过40岁。如果超过这个年龄界定,属于临时账户,将来不能在北京办理退休,只能回户籍所在地办理。
- 灵活就业社保 :
- 北京市户籍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16周岁至退休年龄)、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保险的人员可以参加。
- 城乡居民社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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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年龄要求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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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也有相应的年龄范围规定:男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不满50周岁,且无其它基本医疗保障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劳动年龄内居民)可以参保;男年满60周岁和女年满50周岁,且无其它基本医疗保障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城乡老年人)也可参保。
- 其他规定 :
- 如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仍然达不到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按月支付养老金的条件,可以延迟缴费五年,女同志缴至60周岁、男同志缴至65周岁。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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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外地户籍的人员,尤其是男性职工,应尽早在北京参保,以避免达到50岁后只能回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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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北京市户籍的人员,参加灵活就业社保或城乡居民社保时,需确保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