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投诉部门有以下几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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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的人事部门或相关负责人 :首先应向本单位的人事部门或相关负责人反映情况,表达对评职称结果的不满和理由。如果本单位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向上级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反映,寻求更高级别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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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 :如果认为评职称过程中存在不公正行为,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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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会 :如果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进行投诉举报,并于公示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有关系列职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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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大厦桂春路南2里4号8楼813室 :如果涉及相应系列职改办工作人员或我办人员的违法违纪事项,可以直接向我办投诉举报,地址为人社大厦桂春路南2里4号8楼8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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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教师职称评审不公,可以直接向主管该评委会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对投诉结果不服的,可以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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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部门 :如果涉及违纪问题,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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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法院或检察机关 :如果职称评审过程中存在严重的执法不公现象及行为,可以向检察院投诉,或者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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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 :如果对投诉结果不服,可以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综上所述,职称评审投诉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部门进行反映。建议先向本单位或上级单位反映,如果问题仍未解决,再考虑向劳动行政部门、评委会、纪检监察部门或法院进行投诉或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