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简易注销流程步骤如下,综合各地工商登记部门的要求整理而成:
一、前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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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需完成税务清算,取得税务注销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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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未结债务或已清偿所有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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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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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需履行特别注销程序。
二、核心流程步骤
(一)成立清算组(1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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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股东组成清算组,负责清算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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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未成立,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
(二)公告注销(4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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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注销公告,公告期4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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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需在接到通知或公告后45日内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债权。
(三)提交注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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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向工商局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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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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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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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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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证、缴销发票等税务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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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材料审核与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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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关审核材料,通过后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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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工商、税务、社保等事项的清算和注销。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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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预检 :需确保税务事项(如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已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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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网办 :多数地区支持全程在线办理,无需线下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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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处理 :若公告期内有债权人提出异议,需中止注销程序,转为普通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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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涉及外商投资企业、被列为经营异常的企业等需按特殊流程办理。
四、办理时效
- 从清算组成立至注销登记完成,需在60日内完成全部流程。
建议办理前通过当地工商部门官网或政务服务平台确认最新流程及材料要求,部分地区可能对流程细节有进一步细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