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申请或窗口办理
个体工商户注销营业执照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办理,需根据经营状态选择合适流程:
一、一般注销流程(适用于正常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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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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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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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税证明(税务部门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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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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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需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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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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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缴所有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取得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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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具发票的需在开票系统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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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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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上述材料至原工商所提交注销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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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审核通过后,收回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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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银行账户销户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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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简易注销流程(适用于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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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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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展过经营活动(未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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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具过发票或未进行过税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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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债权债务或已清算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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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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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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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家庭经营需全体成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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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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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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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工商部门公示系统填报注销公告,上传《全体股东承诺书》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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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45天,无异议后提交注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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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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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前置 :注销前需确保税务清算完成,避免影响注销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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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办理 :可委托他人代理,需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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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真实性 :上传的承诺书需清晰可辨,且仅能申请一次
建议根据自身经营情况选择流程,若存在未结债务或复杂税务问题,建议通过工商部门或专业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