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应届毕业生补贴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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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 补贴对象: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脱贫户家庭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2025届安徽省内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或获得国家助学**的2025届安徽省内高校毕业生。
- 补贴标准:按1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 发放方式:集中发放和常态化发放相结合,集中申请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至12月31日,常态化申请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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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就业补贴:
- 补贴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补贴标准:每人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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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创业补贴:
- 补贴对象: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退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
- 补贴标准: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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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 补贴对象: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或通过新就业形态方式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为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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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见习补贴:
- 补贴对象: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到见习单位参加就业见习的。
- 补贴标准:见习单位给予见习人员发放见习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其中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给予见习单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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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特定岗位补贴:
- 补贴对象:毕业2年内未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街道(乡镇)、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及其他服务工作的。
- 补贴标准:省财政通过就业补助资金对皖北地区和大别山区,按照年人均12000元给予补贴,其他地区按照年人均8400元给予补贴。
这些补贴政策为安徽省应届毕业生提供了多种就业创业支持,帮助他们缓解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经济压力,促进他们更好地就业创业。毕业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补贴政策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