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注销可以个人办理,但需满足特定条件并提交完整材料。 根据现行规定,本人主动申请注销、健康原因无法执业、离职超1个月等情况均可办理,需在30个工作日内向药监部门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件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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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个人申请注销需符合以下情形之一:主动申请、健康问题、离职超期、死亡/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受刑事处罚。非主动注销情形(如证书被吊销)由药监部门直接处理。 -
所需材料
需准备《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申请表》(单位盖章签字)、资格证书原件、注册证原件及身份证件。部分省份要求提交手持身份证照片或健康证明,具体以当地药监部门要求为准。 -
办理流程
- 线下办理:携带材料至原注册机构窗口提交,审核通过后收回注册证。
- 线上办理:部分省份(如湖南、广东)支持政务网或药监系统在线申报,需上传材料PDF并邮寄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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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注销后若需重新执业,可再次申请注册,但被吊销资格者除外。
- 材料不全或超期申请可能被退回,建议提前咨询当地药监部门。
执业药师注销流程清晰,个人办理需确保材料真实完整,及时跟进审核进度以避免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