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销规定,综合相关法规及政策文件,主要情形如下:
一、主动注销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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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有效期未延续
证书到期后未在30日内申请延续注册的,系统将自动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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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单位相关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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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单位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撤回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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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包括劳动合同书面证明、劳动仲裁或司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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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主动申请注销
建造师本人可携带身份证、注销申请及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证明等材料,向注册机关申请注销。
二、被动注销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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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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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撤销或吊销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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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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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法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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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单位破产、被吊销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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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死亡或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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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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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需提供身份证、注册证书、注销申请表及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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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流程 :注册机关审核材料真实性及注销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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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注销 :审核通过后,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公告作废。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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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岁限制 :年龄超过65周岁的建造师需主动申请注销,系统将自动终止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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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注销建议 :建议在注册到期前30日内办理延续注册,避免因疏忽导致证书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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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 :注销后需重新注册,期间无法以执业资格参与工程招投标。
以上规定综合了《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及地方性政策文件,确保注册管理的规范性与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