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退伍后,地方政府会根据不同情况给予相应补助,具体如下:
一、主要补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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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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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义务兵和初级军士,需在服役期间留存病历并备注慢性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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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条件 :退役时申请且符合当地评定标准,否则无法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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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籍老义务兵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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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1954年11月1日之后入伍、年龄60周岁以上、未享受定期抚恤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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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标准 :每服役一年每月15元,由地方政府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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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生活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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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患有慢性病的复员士官,经批准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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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范围 :最高5000元,最低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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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经济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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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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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 :某地标准为每年3600元,两年共7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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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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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金发放 :自主就业士兵由部队发放一次性退役金(按军龄计算),地方政府可能额外提供经济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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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金额和标准因地方财政状况而异,需以当地政策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自权威政策文件及最新规定,建议咨询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获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