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
退伍军人社保政策涉及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个主要方面,具体如下:
一、养老保险
-
军龄视同缴费年限
退伍军人服役期间军龄可全部计入养老保险的 视同缴费年限 ,无需补缴费用。例如服役10年,直接累计到退休时总缴费年限中。
-
缴费年限计算
-
实际缴费年限:退休后开始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
-
视同缴费年限:服役期间军龄(如10年);
-
总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15年)。
-
-
养老金待遇
退休后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缴费年限养老金和优待养老金四部分,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以军龄为基数计算。
-
特殊情况处理
- 若退休时总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或选择一次性补缴。
二、医疗保险
-
缴费政策
-
退伍军人参加医疗保险需满足单位整体参保条件,个人缴费部分(约20%)与普通职工一致。
-
农村特困、低保、残疾等退役军人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保费减免。
-
-
缴费时间要求
医疗保险需在每年缴费截止日前完成,逾期可能影响待遇。
三、其他注意事项
-
缴费暂停政策 :部分退役人员可申请暂停缴纳社保6个月,但暂停期间不享受个人账户待遇。
-
养老金退还 :个人账户养老金不可提前支取,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按月领取。
-
补缴政策 :断缴社保可补缴,但年限不超过军龄,且2019年前退役人员需符合特定条件。
建议退伍军人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参保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