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或职称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职业的填写,需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最符合的选项,具体规则如下:
一、填写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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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填写当前岗位行政职务,如科员、科长、局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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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
若已取得职称(如律师、会计师),填写对应职称;若未取得职称,填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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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与职务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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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称高于当前职务,优先填写职称(如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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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无职称但存在行政职务,填写行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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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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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人员填写“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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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或自由职业者需在职业栏注明“临时”+具体工作内容(如“临时教师”“自由职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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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填写示例
类型 | 填写内容示例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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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 科长 | 按实际行政职务填写 |
应届毕业生 | 工程师 | 已取得相应职称时填写 |
无职称人员 | 无业 | 确认无工作单位及职称 |
临时工 | 临时项目负责人 | 需在职业前加“临时”说明 |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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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与职称的优先级
职称高于职务时,职业栏应填写职称,职务栏可留空或填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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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岗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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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岗位建议填写“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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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人员填写“医生”或“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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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人员可填写“科研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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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确认
若对填写规则有疑问,建议咨询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避免因填写错误影响后续流程。
通过以上规则,可确保职业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