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社工证需通过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或福利院等社会工作单位开具工作证明,流程包括下载报名表、单位盖章及逐级审核(如村委会→镇民政办→县民政局等),用于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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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单位
可提供证明的单位包括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县(区)民政局、养老院、福利院等社会工作相关机构。部分情况下需逐级审核,例如村委会需先经镇民政办盖章,再提交至上级民政部门。 -
流程步骤
- 下载表格:从考试公告附件获取《社会工作者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表》。
- 单位盖章: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
- 资格审查:非承诺制考生需上传证明,承诺制考生可能被抽查提交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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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证明需明确工作年限、岗位职责及单位联系人信息。
- 不同地区审核流程可能差异,例如部分需经市民政局或省考试管理中心最终确认。
总结:提前确认当地具体要求,确保证明内容完整、盖章流程合规,避免影响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