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证报考工作证明需由合规的社会工作单位开具,核心流程包括填写申请书、人事部门审核、加盖公章三步,且需注意企业普通岗位经验通常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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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单位范围
可开具证明的单位包括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福利院等直接从事社会服务的机构,以及教育、公安、司法等政策相关岗位。若在企业从事心理咨询等与社会工作相关的职务,需额外说明工作性质。 -
具体流程
- 填写申请书:需包含姓名、职务、工作时间及报考原因,例如“担任社工助理,服务社区居民,报考社工证以提升专业能力”。
- 人事部门审核:提交申请后,单位会核查工作内容与表现,通过后开具证明。
- 加盖公章:未盖章的证明无效,需确认单位公章清晰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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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注意事项
- 告知承诺制:部分考生适用该制度,可免纸质证明,但需在线签署承诺书;若审核未通过,仍需补交工作证明。
- 年限计算:全日制学历从毕业起算,非全日制可累计工作经验,实习期不计入。
提示:提前下载官方《社会工作年限证明表》模板,避免格式不符。若单位性质存疑,建议咨询当地民政部门确认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