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休学后复学需提交医院康复证明、书面申请等材料,经学校和教育局审核通过即可恢复学籍,通常可回原年级或降级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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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家长需携带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休学证明原件,填写《复学申请表》并附家长签字。部分学校可能要求三甲医院诊断书或专科医院复查报告,确保学生身体状况符合学习要求。 -
提交申请
将材料递交给班主任或教务处,学校核实后在全国学籍系统发起复学申请,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若材料不全或审核未通过,需补充证明或申诉。 -
复学安排
通过审批后,学生可选择返回原班级或根据学习进度调整至下一年级。休学期满未康复的,可凭医院证明申请延长休学,但累计不得超过两年。
提示:复学流程可能因地区或学校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教务处并保留所有医疗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