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法定部门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具体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对严重违法律师实施吊销处罚,例如行贿、伪造证据、泄露国家秘密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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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权限明确性:根据《律师法》规定,设区的市级或区级司法行政部门可对律师实施警告、罚款或停止执业等处罚,但吊销执业证书的最终决定权仅属于省级司法行政部门,确保处罚的权威性和统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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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情形严格:吊销处罚针对情节特别严重的违法行为,包括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多次违规被停业后仍再犯、严重扰乱司法秩序(如行贿、伪造证据)等,体现法律对职业操守的高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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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层级清晰:县级或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需吊销的情形,需逐级上报至省级部门,由后者调查核实后作出决定,避免地方干预或滥用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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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果不可逆性:被吊销者终身禁止以律师身份执业(除特定亲属代理情形),且注销手续由原颁证机关直接办理,凸显法律惩戒的严厉性。
若律师面临此类处罚,建议及时寻求法律救济或合规整改,同时公众可通过司法行政机关官网查询处罚公示,保障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