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证丢失后,需到原发证机关补办,具体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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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地点
需到原发证单位或女方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部分省份可能要求到女方户籍地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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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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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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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独生子女申请表(原单位或居委会开具介绍信并盖章)、夫妻双方单人1寸证件照3张或双人2寸合影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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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若因单位变动,需现单位或村委会开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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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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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 :携带材料到原发证单位或街道办提交申请,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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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 :审核通过后,当场办理补办,不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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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注意事项 :若涉及个税申报或养老金补贴,建议提前联系相关部门确认独生子女身份的证明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