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高校在录取非第一志愿时设置专业级差,但需注意各校政策可能调整,建议以最新招生简章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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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区
- 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中国传媒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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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地区
- 河北工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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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地区
- 大连工业大学、沈阳工程学院、东北电力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通化师范学院、长春财经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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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地区
-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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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地区
- 上海财经大学、华东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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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省份
- 南京理工大学、厦门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财经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大学、重庆大学、西南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兰州大学、新疆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医科大学、江苏科技大学、南京工业大学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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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级差通常指非第一志愿分数要求比第一志愿低,但具体分差因校而异,部分高校可能取消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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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考生关注目标院校招生官网或咨询招生办,确认当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