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考志愿录取顺序遵循"分类优先、分数次之、志愿最后"的原则,具体规则如下:
一、录取批次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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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批
包含军事、公安、航海、消防、公费师范(医学/农科)、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运动员、飞行技术等特殊类型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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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提前批:可填报1个院校志愿(首次填报)或4个顺序志愿(第二次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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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提前批:含公费师范生等专项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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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类型批
包括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等本科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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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批
未列入提前批和特殊类型批的其他本、专科招生,采用"专业+学校"平行志愿模式,最多填报96个志愿。
二、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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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优先
同一批次内按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分数高的考生先被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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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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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志愿 :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依次检索,先匹配到符合条件且计划余额的专业院校即投档,不再检索后续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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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优先级 :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先投档考生填报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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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轮投档
每位考生在每个批次中仅能被投档一次,若所有志愿均未投中则滑档。
三、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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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和体育类 :分设本科提前批、本科批、专科批,录取规则与普通类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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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填报 :考生需在指定时间内完成96个志愿的填报,且不同批次志愿不可混合使用。
四、录取流程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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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段划分 :教育考试院发布一分一段表,将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并确定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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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检索 :从位次最高的考生开始,按志愿顺序检索符合条件且计划余额的专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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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档录取 :匹配到第一个符合条件志愿即完成投档,后续志愿不再检索。
以上规则综合了分数、志愿顺序及批次划分,考生需根据自身分数定位合理志愿,同时注意不同批次的录取规则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