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考录取规则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为核心原则,具体规则如下:
一、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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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优先
所有考生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分数高的考生优先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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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志愿
考生填报的志愿按顺序排列,投档时优先匹配考生填报的第一个志愿,若不符合则检索下一个志愿,直至找到符合条件的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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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轮投档
每位考生仅有一次投档机会,档案投出后不再检索其他志愿。若被投档院校录取,则后续志愿失效。
二、志愿填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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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类)+学校"模式
考生可选择不同高校的同一专业,或同一高校的不同专业,甚至不同专业下的不同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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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顺序的重要性
虽然志愿间为平行关系,但计算机检索时严格按顺序进行,先匹配的志愿优先投档。
三、录取流程示例
假设有考生小明,其志愿填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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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志愿 :山东大学医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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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志愿 :青岛医学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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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志愿 :济南医科大学
投档时,系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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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小明的档案与医学类招生计划进行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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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高分考生中检索,优先投档符合条件且计划未满的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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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山东大学医学部有剩余计划,则投档至此,后续志愿不再检索。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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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档规则 :符合调档条件的考生一般不允许退档,退档后失去后续志愿投档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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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类型招生 :艺术类、体育类等特殊类型考生需在对应批次填报志愿,录取规则可能略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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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段投档 :全省考生按分数段划线录取,同一分数段内考生竞争同一院校专业。
以上规则综合了近年政策调整,考生需以当年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