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局和扶贫办是同一机构在不同历史阶段的职能转型,前者由后者重组而来,核心变化是从“脱贫攻坚”转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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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延续与升级
扶贫办(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于1986年,专责脱贫攻坚政策制定与贫困县帮扶。2021年2月25日,随着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扶贫办整建制重组为国家乡村振兴局,归口农业农村部管理,职能拓展为巩固脱贫成果、统筹乡村振兴,如产业提升、乡村规划等。 -
机构设置的连贯性
乡村振兴局保留原扶贫办的副部级行政级别及主要人员编制,但工作范围从832个贫困县扩大到全国农村,服务对象从贫困人口扩展至全体农民,体现“三农”重心历史性转移。 -
五年过渡期的政策衔接
为防返贫,国家设立五年过渡期(2021-2025),乡村振兴局延续扶贫办部分政策,如资金扶持、产业帮扶,同时逐步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教育、金融等领域的系统性振兴。 -
地方机构的同步调整
各省市扶贫办陆续更名为乡村振兴局(如湖南、广西),职能整合至农业农村厅,形成上下联动的乡村振兴管理体系,强化政策执行效率。
总结:乡村振兴局是扶贫办的“升级版”,两者一脉相承但使命不同。当前工作需兼顾脱贫成果巩固与乡村全面发展,未来将更注重长期性、整体性振兴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