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失后仍可参加区考,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户籍所在地/考试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入场,二者均具备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是具体操作指引及注意事项。
临时身份证申领需先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户口簿及一寸免冠照片,填写《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缴纳工本费后通常可在3个工作日内领取。若时间紧迫,可尝试联系考试所在地公安机关,部分区域支持异地申请,但需提供准考证、学生证等辅助证明材料。针对考前三天丢失身份证的情况,部分考试机构允许持派出所开具的加盖户籍章的户籍证明替代,但此方式存在区域政策差异,建议提前致电考试组织方确认。部分考场严格执行身份证件核查,无临时身份证或身份证明可能直接丧失考试资格。需注意临时身份证仅限单次考试使用,若考试安排跨日则需重新办理,且正式身份证补办期间可继续使用临时证件,但正式证件发放时需交回临时证。建议考生预留至少5个工作日的补办周期,考前两周完成丢失报备,并同步准备电子版证件照片以便快速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