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兵征兵条件如下:
- 年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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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龄为18至22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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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 身高条件 :
- 女性身高不低于158厘米。
- 体重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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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重需符合17≤BMI<24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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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158厘米以上的女兵,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 视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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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勤人员: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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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勤人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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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
- 其他身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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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纹身、无色盲、五官端正、无严重螺旋腿、无鸡胸、无静脉曲张、无严重平板脚、无痔疮、无传染病、心、肝、肺、内脏无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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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方面,功能性子宫出血、慢性盆腔炎、严重痛经、阴道炎、重度宫炎、子宫脱垂等不合格。
- 政治条件 :
- 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强烈的爱国情感和为国奉献的意愿,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立场坚定。
- 其他要求 :
- 有染发、纹眉、纹身、刀疤、打鼻孔等影响军容的情况,及面部、颈部文身或瘢痕直径超过2厘米,着短装身体其他**部位直径超过3厘米,或虽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文身瘢痕的,均不合格。
这些条件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有所调整,具体以全国征兵网发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