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证被机构丢失后,需按正规流程补办学位证明书,具体步骤如下:
一、补办前提
学位证无法补办原件,但可申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学位证明书,且仅能补办一次。
二、补办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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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作废
在地市级以上报纸刊登学位证遗失声明,部分学校可能要求校内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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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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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寸蓝底证件照(纸质3份、电子版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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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材料 :高考录取名册(2000年前毕业生)、学籍表、成绩单(需学校档案馆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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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材料 :委托代办需提供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工作单位需开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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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将材料提交至学校教务处或档案馆,填写《学位证明书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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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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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审核通过后,材料报送教育部门(如区教育厅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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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后,凭申请表到学校机要科盖章,最终领取学位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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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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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照片需符合学校要求(如尺寸、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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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身份证信息与档案不一致,以学校存档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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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证件属违法行为,切勿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