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医疗期规定主要依据《劳动法》及《经济法基础》相关条款,具体如下:
一、医疗期定义
医疗期指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期限,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二、医疗期期限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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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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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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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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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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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公休、假日及法定节日均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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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等)经批准可延长至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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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疗期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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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标准
- 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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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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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内合同期满自动延续至医疗期满,职工仍享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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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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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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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的医疗期按实际工作年限和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最少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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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执行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需结合当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