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兵征兵体检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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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 :女性身高需达到158厘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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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重 :BMI指数应在17至24之间,空腹血糖需低于7.0mmol/L。如果BMI≥28,还需进行糖化血红蛋白检查,其百分比需小于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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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力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为不合格;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矫正后仍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为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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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压 :收缩压≥90mmHg,<140mmHg;舒张压≥60mmHg,<90mm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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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率 :心率60~100次/分;心率50~59次/分或者101~110次/分,经检查系生理性(潜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和补入高原新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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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体检由省一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由市一级征兵办公室微信、短信或者电话通知。体检项目包括验血验尿、外科、内科、血压、耳鼻喉科、嗅觉听力、眼科、口腔科、心电图、超声、X射线检查和士兵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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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身高、体重、视力等基本身体条件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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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进行体检,了解自身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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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征兵体检的具体流程和时间安排,确保按时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