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各专业执业范围根据注册等级和专业不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一、一级建造师执业范围(10个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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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覆盖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园林绿化、钢结构、电梯安装等,包含施工组织、质量监督等全流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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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
- 涉及公路、桥梁、隧道及交通工程,负责施工技术、安全监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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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工程
- 包括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工程项目的规划、施工与运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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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机场工程
- 涉及机场建设、航油储运等设施,需负责工程设计与施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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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与航道工程
- 覆盖港口建设、航道整治等,包含船舶停靠、货物运输等设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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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
- 涉及水电站、水库、河道整治等,需负责水工建筑施工与水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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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工程
- 包括煤矿、金属矿等矿产开发,负责爆破、隧道及资源利用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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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
- 涉及电力、通信、冶炼等工程,需负责设备安装与系统集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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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
- 包括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等基础设施,负责市政项目的全周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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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与广电工程
- 涉及移动通信基站、卫星工程等,需负责信号传输与网络建设。
二、二级建造师执业范围(6个专业)
- 一级建造师执业范围基础上减少4个专业,具体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
三、通用管理职责
- 所有专业建造师均需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质量控制、安全监督及进度管理,但具体技术范围因专业而异。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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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范围可能随政策调整更新,建议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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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专业(如机电工程)涵盖领域较广,需结合具体工程类型确定管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