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湖北省汽车置换补贴政策主要调整如下:
一、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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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燃油车补贴
报废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或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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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车: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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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车:2万元
(需满足新购车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为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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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换新车补贴
转让本人名下的乘用车(不限登记地)并购买新车,补贴标准为:
- 新车含税销售价格分档补贴,具体金额未明确(需参考最新实施细则)
二、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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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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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车辆登记地限制:旧车非湖北牌照也可换新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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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新车使用性质限制:不限营运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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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次数
由“每人仅限一次”调整为“转让一辆旧车+购买一辆新车可享一次补贴”,符合条件的可多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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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
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补贴资金按申请先后顺序发放,先到先得
三、申请方式
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提交申请,需确保报废车和新购车登记在同一人名下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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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新车不可重复申请报废补贴和置换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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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购车辆需在湖北省内注册登记
以上信息综合自湖北省商务厅等官方渠道发布的最新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