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审表家庭成员关系需按规范顺序填写,确保信息真实、全面、准确。关键要点包括:按配偶→子女→父母顺序罗列,已故亲属需标注“已故”,政治面貌需用标准表述(如“中共党员”不可简写为“党员”),工作单位及职务需具体到门牌号或部门名称,避免笼统填写“务农”“个体”等模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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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顺序与称谓规范
家庭成员必须按“配偶→子女→父母”顺序填写,子女按年龄排序(长子、次子或长女、次女)。父母离异需备注“离异”或“未婚”,已故亲属仅需填写姓名并备注“已故”。称谓需用标准表述,如“父亲”“母亲”“配偶”等,避免使用非正式称呼。 -
政治面貌与工作信息
政治面貌需完整填写,如“中共党员”“群众”等,14岁以下子女统一填“群众”。工作单位及职务需具体明确,例如“XX省XX市XX局科长”,退休或已故人员需标注“(已退休)”或“(已故)”,学生填写“XX学校XX年级学生”。 -
特殊情况的处理
涉密人员需注明涉密等级(如“一般”“核心”),出国经历需写明具体时间、国家及任务。若身份证与组织认定的出生年月不一致,需同时标注两个日期并注明来源。表格不得涂改,涂改处需加盖校对章。
总结:政审表家庭成员关系填写直接影响审查结果,务必严格遵循规范,确保信息真实、完整、清晰。填写后需仔细核对,避免遗漏或错误,必要时可咨询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确认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