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月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新入职员工开始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时间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开始缴纳时间
- 新参加工作员工
从参加工作的 第二个月 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当月工资乘以单位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 单位新调入员工
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的 当天 开始缴存,月缴存额同样为当月工资乘以缴存比例。
二、关键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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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义务 :单位需在录用或调入员工后 30日内 完成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及账户设立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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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劳动关系 :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单位需在30日内办理账户转移或封存手续。
三、缴存基数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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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基数 :通常为职工当月全月应发工资,特殊情况下可能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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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比例 :单位最低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且不得超过12%。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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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违规处理 :若单位未依法缴存,员工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或申请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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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缴存比例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细微差异,建议入职时咨询单位人事部门。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及地方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相关法规,确保覆盖主要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