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审派出所意见通常简明扼要,主要包括被审查人的基本信息、审查内容和审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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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政审派出所意见会明确被审查人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以确保意见的准确性和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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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内容:意见中会简要说明审查的主要方面,如被审查人的户籍状况、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这部分内容通常以概括性的语言表达,突出关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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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果:意见会明确给出审查结果,如“经审查,该同志无违法犯罪记录”或“该同志户籍状况正常,无不良记录”。结果部分要求清晰明确,避免含糊其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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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规范:为确保意见的正式性和规范性,通常采用统一的格式,包括抬头(如“XXX单位政审部门”),主体(基本信息、审查内容和审查结果)和落款(派出所名称、日期、经办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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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简练:由于政审意见具有法律效力,语言要求简练、准确,避免使用口语化或含糊不清的表达,以确保意见的严肃性和可读性。
通过以上要点的把握,政审派出所意见可以做到简明扼要,既满足了政审工作的要求,又便于相关单位或个人快速了解被审查人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