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部门
生二胎补助的管理与发放涉及多个部门,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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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部门(核心管理部门)
负责生育政策的宣传、实施及补助的统筹管理。县级以上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承担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包括生育津贴的审核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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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社保相关补贴)
负责生育津贴的发放,该津贴通常与职工工资挂钩,按当地政策计算。若未参加生育保险,部分地区由企业或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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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院(定点机构)
在部分地区,生育津贴可直接在户籍所在地妇幼保健院等定点医疗机构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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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府及村委会(具体办理)
农村户口家庭需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部分地区由村委会直接受理。
注意事项 :
- 补助政策因地区而异,需提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确认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 生育津贴的计算依据个人工资及地方标准,非固定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