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胎政策文件原文的核心内容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2021年6月26日发布),明确实施一对夫妻可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并配套取消社会抚养费、完善托育服务等支持措施,旨在改善人口结构、应对老龄化挑战。
-
政策核心条款
文件提出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落实政策,同时取消社会抚养费及历史处罚规定,保障生育权益与户籍、教育等脱钩。配套措施涵盖母婴安全、托育服务、税收优惠等全周期支持,例如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推动普惠托育机构建设、探索父母育儿假试点等。 -
配套支持体系
文件强调建立覆盖“一老一小”的人口服务体系,包括优化生育登记流程、加强危重孕产妇救治、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如鼓励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并降低家庭养育成本,如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税专项扣除。 -
政策衔接与保障
对历史违规生育三孩的情况,明确已征收社会抚养费不予退还,未征收部分不再处理;同时保留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原有奖励政策,维护政策过渡期稳定。
提示:政策全文可通过政府官网或权威媒体获取,配套细则需结合地方实际文件进一步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