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关于2020年之前生育的二胎是否补发三个月津贴的问题,具体如下:
结论
2020年之前生育的二胎,若符合政策且存在津贴差额,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补发剩余津贴。
详细说明
-
政策调整与津贴计算
2020年1月1日起,生育津贴调整为98天基础津贴+3个月补发津贴。若此前仅享受了98天津贴,政策衔接期应补发剩余3个月津贴。
-
补发流程与依据
-
需提供生育证明、工资流水等材料,向当地人社局或医保局申请。
-
补发依据为《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明确生育津贴由社保基金支付,未享受政策家庭可主张补发。
-
-
地方政策差异
不同地区对补发时效和金额可能有具体规定,建议咨询当地人社部门确认细节。
注意事项
-
若涉及营养补助或一次性补贴(如难产、多胞胎),需结合生育情况申请。
-
法律层面仅规定生育津贴补发,其他补贴(如住房、教育)需另行咨询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