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树生曾任阜阳师范大学党委书记,其职业生涯从基层教师起步,历经县市党政要职,最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成为高校反腐典型案例。 其履历折射出权力监督的重要性,也警示教育领域需筑牢廉政防线。
刘树生1962年10月生于安徽太和,1981年7月参加工作,早期担任教师、乡教育干事等基层职务。1992年转入行政系统后,历任太和县倪邱镇镇长、颍上县委书记等职,2014年升任阜阳市副市长,2019年3月调任阜阳师范大学党委书记。2023年3月,安徽省纪委监委通报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同年9月被开除党籍,2024年6月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3个月。
其案件暴露以下问题:一是长期主政地方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巨额财物,尤其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领域搞权钱交易;二是担任高校党委书记后仍不收敛,甚至在公开会议强调廉政建设的同时顶风违纪;三是家风败坏,对亲属失管失教,形成家族式腐败。
此案提示:高校并非反腐真空地带,需强化“一把手”监督,完善审计巡视机制;领导干部应警惕“59岁现象”,临近退休更需严守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