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生育二胎目前无需办理准生证,但需进行生育登记服务。根据最新政策,夫妻生育第一、第二个子女均实行自主安排,仅需在生育后完成登记即可。特殊情形(如再婚家庭、病残儿医学鉴定等)需审批再生育的除外。
- 政策依据:2016年修订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明确取消一孩、二孩生育审批,改为登记制度。此前需满足农村“独女户”或特殊条件(如伤残军人、归国华侨等)才能申请二孩准生证的规定已废止。
- 适用条件:普通家庭生育二胎无需前置审批,但再婚夫妻合计已有两个子女且无共同子女的,或子女均为非遗传性病残儿经鉴定可再生育的,仍需审批。
- 登记流程:生育后携带夫妻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材料,到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办理生育登记,享受配套福利(如产假、护理假等)。
- 历史对比:2016年前,二胎准生证需提交《二孩生育证审批表》、单位核实意见、医学证明等材料,审批流程长达30日,且需符合独生子女、农村“独女户”等严苛条件。
提示:政策可能随国家调整而变化,建议通过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或12345热线获取最新信息。特殊家庭再生育审批可咨询县级卫健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