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育登记证与准生证是同一事物,只是名称不同。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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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与名称统一
自2024年起,山东省已取消《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俗称准生证),统一改为生育登记服务证。该证件集准生证、查环等功能于一体,用于生育登记、出生证明办理及户籍登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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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与用途一致
两者均作为生育合法性的证明,用于孕检、分娩、享受免费避孕药具、就业等场景,与原准生证功能完全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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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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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者到户籍地或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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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计划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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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极少数地区可能仍保留旧版准生证,建议提前咨询当地计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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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山东省生育登记证即为准生证,两者无实质区别,统一办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