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二胎准生证需准备以下核心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女方一寸照片,初婚初育证明或生育情况证明。若为再婚家庭,需额外提交离婚证明或判决书;若首胎为独生子女,需提供独生子女证;部分地区还要求首胎生育服务证、孕检证明或村(居)委会出具的审批表。
- 基础身份证明:包括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态需更新为“已婚”)、结婚证,确保信息一致且有效。若户籍与现居地不同,可能需户籍地出具未在异地办理的证明。
- 婚育情况证明:初婚家庭需由户籍地居委会开具“初婚初育”证明;再婚家庭需提交离婚证、判决书或配偶死亡证明,并附双方婚育史说明。
- 首胎相关材料:部分省份要求收回首胎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独生子女家庭需三级(村/乡/县)独生子女证明。
- 申请表格及流程:填写《再生一胎申请审批表》,经双方单位或居委会盖章后,递交女方户籍地计生部门审核,通常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提示:材料可能因地区政策微调,建议提前咨询当地计生办,避免遗漏。代办需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流动人口需额外办理婚育联系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