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办理准生证时,若夫妻中任一方婚前已有子女(无论抚养权归属),当前生育应填“二孩”。关键点在于法律以双方累计生育子女数为准,与婚姻次数无关。特殊情况下需结合地方政策,但全国普遍遵循“累计计算”原则。
- 法律依据: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再婚夫妻的生育数量累计双方婚前子女。例如,女方再婚前生育一孩,即使归前夫抚养,与现任丈夫生育仍属二孩。
- 材料准备:需提供离婚证、子女抚养证明等,如实申报历史生育情况。若隐瞒可能导致证件无效或法律责任。
- 地方差异:少数地区对再婚生育有特殊规定(如三孩认定),建议提前咨询当地计生部门。
- 常见误区:误以为“现任婚姻首次生育即一孩”或“抚养权转移不影响计数”,实际均以生物学子女总数为准。
提示:办理前通过官方渠道核实政策,避免因信息偏差延误申请。若遇争议,可寻求法律或计生部门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