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过期续期需在有效期满前30日内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一、办理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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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在居住证到期前30日内办理续期,逾期未办理将导致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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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间隔超过90天未续期,需重新计算连续居住年限。
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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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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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明 :连续居住满1年的居住地住址证明(如房产证、租房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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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就学证明 :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纳税凭证或就读证明(如学校录取通知书)。
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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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携带材料至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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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制证 :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后,13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制作并寄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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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新证 :2个工作日内收到新居住证。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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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本人办理,不可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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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原居住证遗失,需补办并缴纳工本费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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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政策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安部门。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