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税率为1%的优惠政策是国家为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推出的重要减税措施,核心亮点包括: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收入减按1%征收、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执行期延续至2027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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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明确:政策针对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覆盖货物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等应税行为。例如,原适用3%征收率的收入(如加工修理、咨询服务)可直接按1%计税,预缴项目同步适用1%预征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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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额度灵活: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可全额免征增值税,超过部分仍享受1%优惠税率。例如,某季度销售额35万元,其中30万元免税,剩余5万元按1%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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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简便高效:纳税人无需额外申请,申报时系统自动计算减税。开具发票需按1%税率填写,若错误开具3%发票仍可申报享受优惠,但需注意后续开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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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稳定性:政策自2023年延续至2027年,为企业提供长期预期,助力经营规划。例如,餐饮、零售等行业可据此优化定价和现金流管理。
提示:企业需定期核对销售额,确保合规享受优惠;若涉及预缴或跨地区经营,需关注预缴地政策细则。合理利用1%税率政策,可显著降低税负,增强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