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补贴培训一览表
为加强本市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培养,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多项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并定期更新补贴目录。以下是上海补贴培训的详细信息:
1. 补贴范围和标准
补贴对象
- 在职人员:与本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处于缴费状态的就业人员。
- 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登记或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人员。
- 残疾人、退役士兵:残疾人、退役5年内的退役士兵。
- 就业困难人员: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示的就业困难人员。
- 毕业学年学生: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的毕业学年学生。
- 登记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原农村富余劳动力:以及其他未进行就业失业登记的人员。
补贴项目
-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列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经本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会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财政部门后予以发布的项目。
-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经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项目。
- 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经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项目。
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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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支持项目(A类):
- 初级工(五级):1950元/人
- 中级工(四级):2600元/人
- 高级工(三级):3250元/人
- 技师(二级):3900元/人
- 高级技师(一级):4550元/人
- 不区分等级的职业资格和专项职业能力证书:1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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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需紧缺项目(B类):
- 初级工(五级):1500元/人
- 中级工(四级):2000元/人
- 高级工(三级):2700元/人
- 技师(二级):3200元/人
- 高级技师(一级):3700元/人
- 不区分等级的职业资格和专项职业能力证书:8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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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补贴项目(C类):
- 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800元/人
- 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1500元/人
- 不区分等级的职业资格和专项职业能力证书:500元/人
2. 补贴目录
重点支持项目(A类)
- 药物检验员
- 化学合成制药工
- 药物制剂工
- 生化药品制造工
- 疫苗制品工
- 电子产品制版工
- 印制电路制作工
- 半导体芯片制造工
- 半导体分立器件和集成电路装调工
- 人工智能训练师
- 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员
- 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员
-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
- 计算机软件测试员
- 多工序数控机床操作调整工
- 养老护理员
- 家政服务员等。
急需紧缺项目(B类)
- 轨道交通列车司机
- 信息通信网络动力机务员
-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
-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
- 计算机软件测试员
- 药物检验员
- 计量员
- 汽车维修工
- 信息通信网络终端维修员
- 化学合成制药工
- 药物制剂工
- 生化药品制造工
- 疫苗制品工
- 车工
- 铣工
- 冲压工
- 锻造工
- 金属热处理工
- 焊工
- 模具工
- 钳工
- 机床装调维修工
- 汽车生产线操作工
- 汽车饰件制造工
- 汽车装调工
- 动车组制修师
- 金属船体制造工
- 船舶机械装配工
- 船舶电气装配工等。
3. 补贴申请流程
劳动者在参加补贴目录内的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职业技能证书后,可自证书颁发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随申办”的“职业技能证书查询”功能查询证书,并按规定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4. 其他补贴政策
- 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每人每年可参加有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不超过3次,补贴金额累计不超过10000元。
- 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年学生培训补贴:参加紧缺急需的中级以上或单项技术类专项职业能力项目,可享受80%的补贴。
以上是上海补贴培训的详细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需要,请及时关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