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信用评价扣分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履约信誉 :
- 工作行为 :包括《监理计划》和《监理细则》的编审程序不到位、监理机构或岗位设置不符合合同要求、无岗位职责分工或分工不明确、越岗签字或未经授权代签、签认超过规定时限、监理资料缺失或签字不全、合同文件不全、有假数据或假资料等,具体扣分标准详见。
- 一般违规行为 :
- 违反规定一次扣6分。
- 严重违规行为 :
- 情节严重者,一次扣12分。
- 重大影响行为 :
- 造成重大影响的,一次扣18分。
- 不良信用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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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企业受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专业建设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每项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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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不到岗履职,并由市、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出具书面处理意见的,每项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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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市建设工程监理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发生非正常投标行为的,三个月内每次扣1分。
- 其他扣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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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监理企业资质或借用他人名义投标的,直接定为D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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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虚作假,故意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直接定为D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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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大质量事故或较大及以上等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中,监理企业负有主要责任的,直接定为D级。
建议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企业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以维护良好的信誉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