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及相关政策,办理居住证 通常不需要房东本人到场 ,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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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协助义务
房屋出租人需配合租户办理居住证,包括提供房屋信息、协助材料审核等,但无强制到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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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申领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相片、居住地址证明(如租房合同)、就业或就读证明等,未满16周岁或行动不便者可委托监护人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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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
若涉及租赁备案(如办理居住证前需完成房屋备案),则需房东通过官方平台(如天府市民云APP)协助操作,但备案与居住证申领是两个独立流程。
总结 :房东无需亲自到场,但需配合提供必要材料或协助备案。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通过官方渠道确认具体流程。